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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识产权罪专栏简介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制假售卖海贼王动漫玩具 法院: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本案是一起涉及知名动漫手办品牌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件,涉案人数多、侵权数额大、犯罪链条完整、各被告人分工明确,翁某某等13人制假并低价售卖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玩具销售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对喜爱手办的收藏玩家来说,假冒的动漫玩具一方面其生产原材料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失去了收藏增值的意义,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打击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犯罪 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遂判决被告人梁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被告人易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邓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被告人李某甲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李某乙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陈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胡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对公安机关查获的假冒“郎”、“江小白”白酒予以没收。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方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情节严重”,应当针对不同侵权行为类型选取不同的情节和数额标准。除了侵权行为的次数以外,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应以商业秘密的市场价值作为主要情节;非法使用商业秘密的,应以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数额、非法经营数额、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数额等作为主要情节;非法泄露商业秘密并致使其完全公开的,以市场价值为主要情节,致使其部分公开的,以许可使用费为主要情节。在多个情节并存的情况下,应选择对应的法定刑重的情节。
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边界当前国际、国内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关注度明显提升。除传统领域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案件明显增加外,刑事司法也正越来越多地触及与互联网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新商业模式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出现了诸如“加框深度链接”等新类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要求加快扩张刑法保护范围的呼声高涨,这些都是刑事保护值得关注的新动向。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数额的类型与认定关于非法经营额数额的认定标准依据《解释》的标准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行为人已经售卖的侵权物品的价值,依行为人侵权过程中售卖侵权物品的现实价格来认定;未售卖的或是在制造、运输、储蓄过程中的侵权产品价值的计算,由于还没有实际售卖,因此若侵权产品有标价的按标价,没标价的按其现实售卖的平均价格认定;侵权物品还没实际标明价格或行为人在实际售卖中的价格不能确定的,根据侵权物品在市场中的平均价位来认定。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研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在理论上存在许多疑难问题,在司法适用中也出现许多新问题。下面就这些问题进行探究。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章节罪名中,非法经营数额、销售金额、违法所得数额三个概念的界限泾渭分明。尤其是在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多则司法解释中,非法经营数额与销售金额系等同概念,非法经营数额与违法所得数额明确系两种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据此,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违法所得数额的含义应该与该节其他罪名中相关术语的含义保持协调,不能理解为非法经营数额或者销售金额,否则会破坏该节罪名体系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假冒注册商标罪地方法律规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审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16年12月6日)
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与证据要求证明行为人刑事责任年龄、身份等自然情况的证据,包括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特定职责证明等。对于户籍、出生证等材料内容不实的,应提供其他证据材料。外国人犯罪的案件,应有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犯罪的案件,应注明身份,并附身份证明材料。
假冒注册商标罪本罪与非罪的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生产、销售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从理论看,二者不难区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用伪劣产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进行销售时,如何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是行为人为了达到获利目的而实施的手段行为或方法行为,届于刑法理论上的牵连犯,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因此,对于实施此行为的,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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