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滩涂等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出租、转租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二审案号:(2017)川15民终673号
【裁判要旨】
滩涂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将滩涂等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出租、转租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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