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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伙人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责任

日期:2013-01-07 来源:企业法律顾问网 作者:公司律师 阅读:68次 [字体: ] 背景色:        

入伙,是指合伙企业成立以后、解散之前,其他人加入合伙企业,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吸收新合伙人时,应当经过企业原有的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形式的入伙协议。为保护新合伙人的权利,法律规定,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把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告诉新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合伙人在入伙之前,应当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然后再决定是否入伙。新合伙人在了解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后仍然决定入伙,就表明了新的合伙人自愿成为合伙企业的一员,与其他合伙人一起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尽管是新的合伙人在入伙前这些债务已经形成,新合伙人仍然要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新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的关系由合伙协议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与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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