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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律师解析中小股东如何取代大股东地位

日期:2013-04-27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网 作者:企业法律顾问 阅读:81次 [字体: ] 背景色:        

某公司四个大股东甲、乙、丙、丁及一些小股东,其中股东甲、乙持股比例超过50 % ,丙、丁分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现丙、丁欲将甲、乙赶出公司,请问有何方案?

公司律师解析:按说不会发生小股东把大股东赶出公司的情况,多见的是大股东把小股东赶出公司的情况。当然,实践中并不排除小股东把大股东赶出公司的情况。如果小股东让大股东退出公司,应当符合公司解散的情形,或者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形。无非是股东权利在公司中不能实现,欲退出公司,或者公司经营方向与乙方所愿不相吻合,欲转让股权,则此时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一般不会发生股东退出公司的情形。所以,只有当符合公司解散、股权转让等情形时,才会发生股东退出公司的情形。

具体操作上,丙、丁可以通过协商,由甲、乙将股权转让给丙、丁,或者甲、乙将股权向公司以外的投资者进行转让,实际上被丙、丁委托的利益共同体所受让,亦可以通过向丙、丁定向增发股份的方式,由丙、丁增加持股比例,客观上成为第一、二大股东,取代甲、乙大股东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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