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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解散风险专栏简介

设立解散风险

  • 公司破产解散后承担环境侵权责任的承担
    日期:2013-06-22 点击:257次

    公司破产解散后承担环境侵权责任的承担 如果公司进行严重的环境污染后,宣布终止,留下一大堆的污染治理由其他人和社会承受,其行为是极端不负责任的,显然不符合谁污染谁负担的公平原则。因此,需在立法上确认公司终止后作为责任主体应存在一定时间的制度,以有利于追究其社会责任,更有利于督促公司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我国法律可以借鉴美国立法经验,对公司终止后存在的年限做出规定。当然,公司终止后存在期间不宜过长,过长会引起经济的不稳定。但由于环境侵害的特殊性,对环境侵害应规定较长的存在时间。

  • 当事人能否寻求司法救济途径来破解公司僵局的坚冰
    日期:2013-06-22 点击:226次

    当事人能否寻求司法救济途径来破解公司僵局的坚冰 公司解散将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而公司在存续期间进行的运营活动构建了多个法律关系和背负了多方面的社会责任,如同离婚诉讼需要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一样,法院在作出解散公司的裁决同时不仅要一揽子解决股东之间所有的争议,同时还要解决公司的债权债务等等问题,这就涉及到公司清算。公司的强制解散有如婚姻的判决解除,很难指望当事人在善后问题上的良好合作,因股东之间的尖锐矛盾和公司管理机构的瘫痪,在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自行组织清算的,如果听任当事人的自行安排,势必又是一场漫长的争讼,徒增当事人更多的诉讼成本,并极有可能发生公司财产的流失,损及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法官在作出公司解散裁决的同时,应同时作出强制清算的裁决和安排。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面临的股权转让方面的特殊问题
    日期:2013-06-21 点击:269次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面临的股权转让方面的特殊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尽管在转让方面受法律限制,但它毕竟是可以转让的,这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提供了前提条件。股东以其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资于另一公司,必然涉及股权转让,如果没有股权转让,则股权出资根本无从实现。但是,股权出资并不等于一般的股权转让,它面临许多特殊问题,包括其他股东必须同意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另一公司(可能是已经存在的,也可能是拟成立的公司)、其他股东必须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此同时,股东和公司还将面临股权转移手续和登记上的麻烦。对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的《股权投资登记管理办法》做了有益的尝试,比较有借鉴意义。

  • 公司僵局中的公司解散之诉
    日期:2013-06-21 点击:224次

    公司僵局中的公司解散之诉 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增加规定了公司可以因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了股东通过诉讼解散公司的具体情形,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样就确立了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机制,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 公司司法解散诉讼中债权人的地位问题
    日期:2013-06-19 点击:373次

    公司司法解散诉讼中债权人的地位问题 根据《公司法》的现有规定,在公司司法解散诉讼中,债权人除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将清算程序由普通程序转为特殊程序外,债权人并无权介入诉讼,法院也无须征求债权人的意见。但公司是否被判令强制解散,与债权人的利益息息相关,这其间涉及到对中小股东利益与债权人利益的平衡问题,法院应当听取并尊重债权人的意见。

  • 关于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报告时法律责任的规定
    日期:2013-06-10 点击:1097次

    关于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报告时法律责任的规定国家主管机关在审查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发行债券或股票的申请时, 要求提供经过有关评估机构、验资、验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如设立公司,股东可以用货 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股权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 其他形式作价出资。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股权等应通 过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 关于清算组以其成员虚假清算、徇私舞弊法律责任的规定
    日期:2013-06-10 点击:561次

    关于清算组以其成员虚假清算、徇私舞弊法律责任的规定清算组成员在清算期间,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 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若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 法收入或侵占公司财产,则直接地损害股东或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违法另立会计帐薄法律责任的规定
    日期:2013-06-10 点击:449次

    关于违法另立会计帐薄法律责任的规定抽逃出资,指公司设立时,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已缴纳出资,但当公司成立后,又将出资 抽走的行为,也包括公司购回特定股东的股份,未办理减少股本登记、未向全体股东披露的 行为。

  • 关于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以及违反义务应承担责任的规定
    日期:2013-06-10 点击:313次

    关于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以及违反义务应承担责任的规定依据清算是否在破产情形下进行,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 破产,依据破产程序,即《破产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破 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第 19 章(适用于非全民所有制)规定的 清算程序进行清算。

  • 关于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处理办法的规定
    日期:2013-06-10 点击:545次

    关于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处理办法的规定不足清偿债务,指公司净资产减去支付的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 余额小于公司债务的情况。宣告破产的申请权公司的债权人也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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