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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技巧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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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诉讼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
    日期:2013-04-14 点击:94次

    共同诉讼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普通的共同诉讼是指-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诉讼标的属同一种类,是指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属同一类型。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的利害关系,因此,普通的共同诉讼也可以分为各自独立诉讼标的。

  • 什么是共同诉讼及什么是共同诉讼人
    日期:2013-04-14 点击:52次

    什么是共同诉讼及什么是共同诉讼人避免人民法院在同一事件或者同样的事件上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共同诉讼的形成,可以开始时就是共同诉讼,包括共同起诉或共同应诉;也可以是在诉讼提起后,在诉讼过程中追加原告或被告而形成共同诉讼。既可以是其他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经人民法院准许,成为共同诉讼人;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通知有关当事人参加诉讼。

  • 医务人员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应当具备哪些构成要件
    日期:2013-04-11 点击:119次

    医务人员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应当具备哪些构成要件在不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医务人员未告知病情和医疗措施;在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医务人员未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并经患者或其近亲属书面同意。

  • 如何认定委托理财监管合同的法律性质和效力
    日期:2013-01-12 点击:93次

    如何认定委托理财监管合同的法律性质和效力 产生第三方监管的根本原因在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信息不对称,委托人为保护自身利益常常要求具备信息和技术优势的证券、期货公司为其提供监管服务。在委托理财监管合同实务中,监管人的监管职责通常约定为:监督受托资产移转和处置、监督投资方向、通知重要事项、强行平仓、资产移交和收益清算等监管义务。

  • 如何确定委托理财损失的责任承担
    日期:2013-01-12 点击:180次

    如何确定委托理财损失的责任承担 在委托理财合同期满、双方终止或者协议解除合同时,若委托资产处于亏损状态,原则上受托人应当在扣除依约取得的合理报酬后,将余额部分(包括货币资金和其他金融性资产)全部返还给委托人。若受托人对损失存在过错,则应当酌情减少其报酬。

  • 如何确定麻袋账户内资金的权属和受托人开设麻袋账户的责任承担
    日期:2013-01-12 点击:102次

    如何确定麻袋账户内资金的权属和受托人开设麻袋账户的责任承担 确认麻袋账户资产的权属,现行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鉴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实践,均以实际使用人和控制人对账户的实际控制力来作为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之依据,因此亦应当将其作为确认民事权利之标准。即只要麻袋账户的使用人能够证明其账户内的资金和股票系其实际出资和购买,就应当认定归其所有;尽管该使用人存在行政违法行为,但不应当以此否定其民事权利,不能将麻袋账户内的股票资产归属于各股票账户名义人。

  • 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未提出调整违约金,在二审中提出该主张,法院是否予以审理
    日期:2013-01-10 点击:4452次

    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未提出调整违约金,在二审中提出该主张,法院是否予以审理 原则上对于违约金问题应当在一审中提出是否显失公平的主张,这也是一个重要事实的认定问题,而不属于新的证据的认定问题。二审中上诉人提出的理由和请求应当是针对原审法院对其一审中的诉讼理由和主张没有采纳或者予以驳回的那一部分。在一审中没有提出的问题应认定为当事人已经自认,不宜作为二审应当审理的问题。

  • 第三人债务加入,原债务人能否免责
    日期:2013-01-08 点击:117次

    第三人债务加入,原债务人能否免责 所谓第三人债务加入,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按照第三人加入债务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债务加入与并存债务加入。

  •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的范围如何界定
    日期:2013-01-08 点击:1446次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的范围如何界定 合同无效后,若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且对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的,过错方应基于缔约过失行为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所赔偿的损失限于信赖利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不包括在合同有效情形下通过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认定损失赔偿数额时,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判断各项损失应否全额赔偿;若受害人也存在过错的,受害人应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 如何认定第三人实际履行合同情形下的合同当事人
    日期:2013-01-08 点击:122次

    如何认定第三人实际履行合同情形下的合同当事人 第三人履行义务的实质在于代债务人履行,在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时,仍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则要另案处理。《合同法》第64条和第65条对以上两种类型合同的责任承担做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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