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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房屋印花税问题

日期:2015-02-11 来源:北京房产纠纷律师 作者:房产律师 阅读:101次 [字体: ] 背景色:        

问: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屋在什么时间确定印花税的缴纳时间呢?每月一交行不行,销售房屋的印花税率是万分之五吧,如果有退房子的,可以在当月扣除么?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贵单位经申请后,应该可以按月贴花。合同未生效有退房的可以扣除。房屋产权转移合同,买卖双方印花税按合同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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