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律师文集专著 >> 法律顾问律师

建安营业税是否扣除电梯、成套设备价款

日期:2015-02-11 来源:北京房产纠纷律师 作者:房产律师 阅读:68次 [字体: ] 背景色:        

建安营业税是否扣除电梯、成套设备价款?

问:关于建筑土建工程的审计造价中包含了自购的成套设备(电梯、配电工程)价款,该工程的营业税计税依据是否应该扣除成套设备后计税。若是,该文件号是多少?

答:根据财税字[2003]16号文件第13款的规定,“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给地方税务机关要务各自实际情况列举。”因此,建筑土建工程的营业税计税依据是否该扣除成套设备,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了解省级地税局的文件,根据文件的具体规定来决定是否扣除。

比如,深圳市可以在不动产建筑安装工程计税暂允许扣除电梯、锅炉、中央空调等设备的价值;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暂允许扣除机器设备(含空调机、电梯、高尔夫球场喷灌设备等)、保龄球道等设备的价值。据我们了解你公司所在的省份目前没有做出明确的列举。也就说,除财税[2003]16号列举的外,建安企业计算营业税应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进行。

但税务机关在这一问题上的执法尺度较宽,一般以票控税,同时留有一定的裁量空间。所以,你企业最好具体了解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的执法口径,再做处理。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