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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与冒名的重要区别在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有无关于借名出资之合意,名义出资人对借名登记之情形是否知情并认同

日期:2023-08-26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借名与冒名的重要区别在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有无关于借名出资之合意,名义出资人对借名登记之情形是否知情并认同——四川蓝天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某等清算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借名与冒名的重要区别在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有无关于借名出资之合意,名义出资人对借名登记之情形是否知情并认同,当名义人不知情或不同意时,实际出资人的行为为冒名,当名义人知情且同意时,实际出资人的行为为借名。

案号:(2021)川1421民初7652号

审理法院: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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