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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纠纷律师解析外出旅游可选择的保险种类

日期:2013-06-18 来源:保险纠纷律师网 作者:保险纠纷律师 阅读:74次 [字体: ] 背景色:        

外出旅游现在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出门旅游少不了要乘车坐船。在车票、船票的票价之内,已经包含了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乘客在购买车票、船票时,实际上就已经投了意外伤害险,其保费是按票价5%计算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其中意外事故医疗金1万元。保险期限从检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起,至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止。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旅客死亡、残废或丧失身体机能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支付医疗费外,还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全数、半数或部分保险金额。但因旅客自身原因,如自杀、疾病等原因造成身亡、残疾等的,保险公司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外出风险相对会增大,买一份适合的保险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例如: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人身保险等险种。

游客在参加探险游、生态游、惊险游时,可以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一般每份保险费1元,保险金额1万元,一次最多可投10份。保险期限为从购买保险进入旅游景点或景区时起,至离开景点或景区时止。

住宿旅客人身保险限期一般为15天,期满可续保,一次可投多份。在保险期内,旅客因遭意外事故、外来袭击、谋杀或为保护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致自身死亡、残疾或身体机能丧失,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而丢失的,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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