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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律师专栏简介

金融证券律师

  • 妻子没通过特别程序确定为法定监护人,是否可作监护人提起诉讼
    日期:2013-01-10 点击:267次

    妻子没通过特别程序确定为法定监护人,是否可作监护人提起诉讼 由于丈夫为植物人,不能正常履行自己的法定权利,根据民法的规定,妻子作为监护人应当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此提出异议,可以由法庭先行对此作出确认裁定,以使朋友之妻的原告身份得到合法确认。

  • 借款人单独签订还款计划,银行要求借款人按计划归还,贷款未还属银行违约吗
    日期:2013-01-10 点击:81次

    借款人单独签订还款计划,银行要求借款人按计划归还,贷款未还属银行违约吗 借款在借款逾期之后,单方出具还款承诺或者还款计划,被银行等贷款人认可的,应视为双方达成了新的还款协议。比如银行明确要求借款人按计划还款,实际就是对借款人出具还款计划的认可。对此,并不能认定贷款银行构成违约,只能说明贷款人对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给予了一定宽限期,采取了容忍的态度。

  • 银行在贷款合同中约定:如发生借款人经营困难,重大诉讼等情况,银行有权收回贷款。法律效力怎样,是否有效
    日期:2013-01-09 点击:186次

    银行在贷款合同中约定:如发生借款人经营困难,重大诉讼等情况,银行有权收回贷款。法律效力怎样,是否有效发放贷款本身是为了支持公司、企业生产经营,但当发生借款人偿债风险即将成为现实时,债权人银行也应当从保护自身权益免受、少受损失出发,尽可能及时收回贷款本金、利息。

  • 北京证券律师网票据法疑难问题
    日期:2012-08-22 点击:76次

    北京证券律师网票据法疑难问题 票据当事人可以采取在票据文义记载之外签订合同等方式改变票据文义。此系对票据文义性的错误理解。在理解和适用票据的文义性原则时应注意:票据记载事项应清楚、明确。票据权利的内容,完全依票据上所载的文义确定,而不能以票据文义之外的其他事实和证明方法来探求票据行为人的本意,即使票据记载的文义与票据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相悖,票据法律关系当事人也只能依据票据记载文义来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

  • 北京证券律师网证券法上民事责任实现的程序问题
    日期:2012-08-22 点击:60次

    北京证券律师网证券法上民事责任实现的程序问题 如何在现有法律条件下设计最为便利和经济的诉讼方式,是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诉讼的重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中采用了单独诉讼和共同诉讼的方式,没有采用人数众多的代表人诉讼方式。我国现阶段究竟以何种诉讼方式为主解决证券市场针对不特定投资人发生的侵权民事纠纷,必须认真研究和探讨。

  • 北京证券律师网证券法侵权民事责任的疑难问题
    日期:2012-08-22 点击:77次

    北京证券律师网证券法侵权民事责任的疑难问题 内幕交易民事责任中的疑难问题。证券法对以下问题未作规定:一是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可以理解为证券交易所在监管部门授权下对市场实施及时监控。二是如何认定被侵权的投资人。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期间的投资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人,但内幕交易行为存续期间的投资人不都是受害人,只有那些与内幕交易行为相反操作的投资人才是受害人,他们的损失方由内幕交易人承担。三是对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没有细化。四是投资人的损失范围和计算方法。

  • 北京证券律师网证券回购法律问题
    日期:2012-08-22 点击:68次

    北京证券律师网证券回购法律问题 关于国债回购登记是否可撤销、认定无效。第一种观点认为,如果还未实施国债回购登记,则可以撤销;否则,不可。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在具体环节对解除行为进行分析,区分不同的环节如交易、结算等环节进行分析。第三种观点认为,不应允许撤销回购登记、质押登记。

  • 证券法合同责任中的疑难问题
    日期:2012-08-22 点击:80次

    证券法合同责任中的疑难问题 虽未经过核准但发行证券真实的非法发行引发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对这两类非法发行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如何区分和认定、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和责任如何确定等尚需进一步研究确定。

  • 证券律师网证券民事赔偿制度探析
    日期:2012-08-20 点击:52次

    证券律师网证券民事赔偿制度探析 如果法律中明确规定违法违规者的民事赔偿责任,那么行为者在受到相应的行政与刑事处罚后,所获得的不法利益将依法院的有效判决或调解而回复到受有损害的投资者手中,那么,违法违规行为人将因为自己的行为而遭受更大的不利益。这样对于那些潜在的、有条件为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来说,他会在“为”与“不为”所带来的后果中进行相应的衡量,当发现“为”所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利益失调的时候,我相信,其违法违规的动机一定会大大降低,违法违规现象相应地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 《物权法》在证券法律关系中的适用
    日期:2012-08-15 点击:76次

    《物权法》在证券法律关系中的适用 正确认识《物权法》在证券法律关系中的适用,对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是十分必要的。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不能片面注重以行政规章作为监管的依据,而应当注重以法律、法规作为监管的法律依据。尽管证券监管机构在性质上属于事业单位,但其因为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享有监管证券市场的权力,因此,证券监管活动本身属于行政行为。为了落实依法行政,证券监管机构实施监管也应当依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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