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公司章程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以外,公司通过定向减资导致的股权结构变化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否则决议不成立——华某某与上海圣甲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决议纠纷上诉案
案例要旨:除公司章程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以外,公司通过定向减资导致的股权结构变化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否则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规定的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在公司处于严重亏损的情形下未经弥补亏损,通过减资程序向股东返还投资款,将导致公司净资产减少,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债权人利益,应认定向股东返还投资款的决议内容无效。
案号:(2018)沪01民终11780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2020年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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