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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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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中保证证人出庭作证的责任浅析
    日期:2015-04-18 点击:70次

    民事诉讼中保证证人出庭作证的责任浅析证人出庭作证的通知是由法院通知的,法院应当承担保证证人出庭的责任。理由是,证人出庭作证是为了帮助人民法院查明案件真相,其义务的针对对象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当事人。对于当事人而言,根本没有保证证人出庭的强制力量。如果把保证证人出庭的责任推给当事人,不仅增加当事人左右证言内容的可能性,还很大可能地使法律规定的证人作证的义务仍然沦为没有实际意义的空气振动。

  • 破产程序中优先受偿权的竞合与顺序位
    日期:2015-04-18 点击:45次

    破产程序中优先受偿权的竞合与顺序位在整顿期间,新发生的债务可以优先受偿。因为,在企业破产整顿期间,新发生的债务中债权人承担了一定的风险,破产企业在整顿期间新欠债权人的债务应当予以优先受偿。此之称为整顿期新欠费用优先受偿权。但是,整顿期间,新欠税款,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仍应当按一般清偿程序处理.

  • 欠款案件诉讼时效及其举证责任的分配
    日期:2015-04-18 点击:51次

    欠款案件诉讼时效及其举证责任的分配在涉及诉讼时效的案件中,并于诉讼时效的问题都是债务人提出来的,那么,是否存在诉讼时效问题,理所当然应由提出主张的债务人来承担,而不应该违法地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让没有提出主张的债权人来承担举证责任。债务人在证明诉讼时效已经超过的主张时,不应当证明债权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没有主张权利,而应当举证证明他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之前明确表示不还款,或者以其行为表示不打算还款,亦即,债务人应当证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且已经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

  • 审判实践中诉讼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
    日期:2015-04-18 点击:256次

    审判实践中诉讼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多列当事人也,同样破坏了诉讼主体的完整性和正确性。主要体现在:一是多列原告。不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在利益上是相互独立的,彼此之间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他们可以单独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起诉时,不必列另一方为共同原告,如共同共有中的按份共有。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如果享受权利的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自己权利的也不应再列其原告。

  •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采信有关问题的思考
    日期:2015-04-18 点击:46次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采信有关问题的思考民事诉讼证据的采信,是指法官对提交到法庭上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决定是否采纳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的活动。这是一个自由心证的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可以不在裁判文书中表述。"可见,心证公开是现代自由心证的基本适用条件。

  • 证据规则在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中的适用
    日期:2015-04-18 点击:72次

    证据规则在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中的适用在法律审的情况下,审理的重点是审查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法律审时可以不开庭,但承办法官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听取他们陈述意见,以防疏漏,承办法官将处理案件意见及听证情况提交合议庭进行评议。法律审下的判决书应当对相关法律作出解释,并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理由及代理意见有关法律适用的观点综合认定,作出采纳与否的说明,不能简单引用法律条文作出判决,而应当从立法原意、法理原则、利益平衡作出解释。

  •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与诉讼效率
    日期:2015-04-18 点击:65次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与诉讼效率各国的司法变革都努力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在职权主义过多干预的时代里,当事人举证成为对法官的责任,而非保护自己的手段,而且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对法官起了多大的影响也不得而知,诉讼的成败概率更多的依赖于是否有运气碰到一位明察秋毫的好法官。而完备的证据交换制度则可以充分发挥当事人的参与性,而且这种参与是积极而富有影响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证据交换制度不仅适合现代诉讼,而且是现代诉讼发展的必由之路。

  • 可抗诉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
    日期:2015-04-18 点击:115次

    可抗诉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根据以上理由对于“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检察机关可以抗诉;对于其他九类裁定,检察机关不能抗诉。对于检察机关不能抗诉的裁定,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由原审人民法院予以纠正。但不能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如果检察机关已经抗诉的,根据《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第14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先同人民检察院协商,请人民检察院收回抗诉书销案。检察院坚持抗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 违约与侵权责任竟合情形下诉讼方式的选择
    日期:2015-04-18 点击:1094次

    违约与侵权责任竟合情形下诉讼方式的选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他要承担违约责任。责任的范围以合同约定的义务为限,也就是说损失多少赔偿多少。提起违约之诉受害人不仅可以要求赔偿直接财产损失而且可以要求赔偿间接财产损失,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违约之诉不能够提出精神损害请求,为什么呢?因为合同在订立之时,当事人就应当预见到合同违约可能会发生的后果。即使说违约者他不履行合同,那么给守约方也不会造成心理上面的负担和损失。

  •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制度不足及其对策
    日期:2015-04-18 点击:44次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制度不足及其对策举证制度的原则是指确定当事人履行举证义务应当遵循的法则或标准。确定举证制度的原则,有利于当事人依法收集提供证据,正确地履行举证义务,使当事人明确举证责任及举证不能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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