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打官司专栏简介

选律师事务所,找知名律师,打放心官司。

  • 试论企业歇业或不年检能否做为民事诉讼主体
    日期:2015-04-15 点击:149次

    试论企业歇业或不年检能否做为民事诉讼主体不年检企业已具备了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条件,工商机关应吊销不年检企业法律上的人格,因此,该类企业法人实际上已丧失了民事权利能力,不具备参加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从以上分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念。

  • 对重新鉴定的法律思考
    日期:2015-04-15 点击:52次

    对重新鉴定的法律思考准许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有利于提高鉴定结论的质量。当事人一方不服鉴定结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这样将会出现两种鉴定结论,理论上讲两个鉴定机构对同一事项的鉴定,其鉴定结论应该是一致的,如果出现两种不同的甚至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那么必有一种鉴定结论是不正确的,将不会被法院所采用,这对鉴定人来说会造成一种压力,同时两种鉴定结论的对抗会形成一种对鉴定机构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提高鉴定人的责任心和公正意识,从而提高鉴定结论的质量。

  • 浅析法院审判流程管理中亟待注意的问题
    日期:2015-04-15 点击:69次

    浅析法院审判流程管理中亟待注意的问题一是应改革和完善当前法院审判流程管理中流行的“一步到庭、排期开庭”做法,将庭前和庭后调解也纳入流程管理,作为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把调解程序贯穿于民商事审判活动的始终;二是设立庭前准备程序,加强立案庭和业务庭之间的衔接。在立案庭设立送达保全组、庭前调解组和小额诉讼速裁组,把其所从事的审判前送达、保全、调查收集证据以及重大疑难案件证据交换等

  • 农村耕地纠纷案件相关问题探讨
    日期:2015-04-15 点击:111次

    农村耕地纠纷案件相关问题探讨人民法院对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的受案范围限定在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和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林地家庭承包、“四荒”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对家庭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纠纷如何处理未作明确规定。

  • 当事人举证难的原因及救济之策
    日期:2015-04-15 点击:204次

    当事人举证难的原因及救济之策当事人收集所举证据有效性差。民事证据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能够依法定规则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有的当事人对证据的概念特征认识不清,所举之证缺乏其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结果。所取证据被排除,不能被法庭认可采纳。

  • 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民事起诉证据
    日期:2015-04-15 点击:96次

    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民事起诉证据民事起诉证据是指当事人为获得积极起诉后果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这层含义侧重于举证的目的性,这里积极起诉后果构成了举证的直接目的。但要说明的是,积极的起诉后果有程序后果和实体后果之别,前者意味着起诉人的起诉被人民法院依法接受或受理,后者则是指实体期待权益的实现。起诉证据提交的目的显然首先体现为起诉的有效性和被法院立案受理。

  • 亲子鉴定证据适用中若干问题探究
    日期:2015-04-15 点击:94次

    亲子鉴定证据适用中若干问题探究亲子鉴定是司法技术鉴定的一种,在证据学上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它是通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及科学仪器来完成的。对于亲子鉴定这一特殊的证据来说,要具备合法性,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鉴定程序合法,二是鉴定机构合法。所以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规范亲子鉴定程序的启动和鉴定结果的使用。

  • 证人证言的分析与判断
    日期:2015-04-15 点击:165次

    证人证言的分析与判断应查明证人证言的来源,证人陈述的根据一般源于亲身经历,传闻或推测。直接经历的陈述比基于传闻的陈述,可信度更高,对听他人陈述间接得知案件事实的证言,应进一步审查证人是在什么情况下听到的,有无失实的可能,并且在有其他证据予以确认的情况下才能予以确定,当证人的证言是根据推测所作的陈述时,不管其推测的根据是直接经历还是传闻,只有在其推测的根据得到确认,推测的方法符合常理时,证言才可认定。

  •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探索
    日期:2015-04-15 点击:56次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探索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竞合的处理。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出现了竞合,两种优先购买权的冲突,表现为谁更优先。针对上述问题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承租人更具有优先购买权,另一种观点认为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笔者赞成后一种观点。

  • 完善庭前调解制度的几点思考
    日期:2015-04-10 点击:64次

    完善庭前调解制度的几点思考笔者认为法院调解是“在两种意志(指主持人员意志与当事人意志)中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以便既保证当事人合意具备相当的‘纯度’, 又能使纠纷解决主持人员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纠纷解决程序具有一定的效率和利用率”。而完善的庭前调解制度,基本上能较好地解决当前在法院调解中所存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调解问题,并能有效克服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审判权的恣意。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010-574257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