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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纠纷律师专栏简介

保险纠纷律师

  • 保险合同是附条件的双务有偿合同
    日期:2013-06-18 点击:184次

    保险合同是附条件的双务有偿合同 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要得到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给予保障的权利,就必须向保险人缴付保险费;而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就必须承担保险标的受损后的赔偿义务。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以支付保险费为代价换取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的承诺,若无此代价,则保险合同不能生效。

  • 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日期:2013-06-18 点击:107次

    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是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依照保险合同建立了保险法律关系,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达成的保险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即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投保人有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的义务,而保险公司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对因发生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 保险纠纷律师解析外出旅游可选择的保险种类
    日期:2013-06-18 点击:99次

    保险纠纷律师解析外出旅游可选择的保险种类 住宿旅客人身保险限期一般为15天,期满可续保,一次可投多份。在保险期内,旅客因遭意外事故、外来袭击、谋杀或为保护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致自身死亡、残疾或身体机能丧失,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而丢失的,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

  • 保险纠纷律师解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雇主责任险
    日期:2013-06-18 点击:92次

    保险纠纷律师解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雇主责任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须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该保险合同的期间为1年,自保险人同意承保、签发保单并收取约定保险费的次日0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该险种可以续保,自期满日起15天为交费宽限期。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应为人民币l万元的整数倍,最低为人民币l万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一次性缴清保险费。

  • 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都可以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日期:2013-06-18 点击:129次

    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都可以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要险种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作为附加险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

  • 保险纠纷律师解析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日期:2013-06-18 点击:74次

    保险纠纷律师解析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是保险业务中一个主要的项目。财产保险的标的就是财产保险的对象,包括生产中的财产,如厂房、机器、设备等;流通中的财产,如在陆上、江河和空中运输的各种货物;消费中的财产,如各种家庭财产保险等。但是保险公司并非对任何财产都可以承保,哪些财物和利益可以承保,哪些不可以承保,都要经过严格的法律认定,而且法律对各个险种的要求也是不同的。

  • 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也可报销
    日期:2013-06-18 点击:139次

    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也可报销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6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 下岗女职工有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日期:2013-06-18 点击:56次

    下岗女职工有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8条规定,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孕期或哺乳期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可以给予不超过2年的假期,放假期间发给生活费。假期内含产假的,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工资。

  •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日期:2013-06-18 点击:79次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所保护的对象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对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则不享受生育保险及相关的保护待遇。如果对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仍给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将难以执行,等于变相鼓励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因此,凡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相关待遇。

  • 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理解产生分歧如何处理
    日期:2013-06-17 点击:81次

    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理解产生分歧如何处理原、被告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应予保护。根据保险合同,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保险事故,被告应当赔付,除已部分赔付外,被告还应再向原告赔付残疾赔偿金。被告根据保险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张免责,因该免责条款系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原被告双方对此理解有争议,应作对原告有利的解释,故被告据此免责的抗辩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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