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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专栏简介

法律顾问律师

  • 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
    日期:2013-06-13 点击:135次

    本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规定了不同的救济途径:(1)关于用人单位。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2)关于劳动者。考虑到在保障双方当事人救济权利的前提下,需要使劳动者行使救济权利更方便,对其保障更充分。。因此本条把劳动者作为一裁终局的除外情况加以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关于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期限和先行裁决的规定
    日期:2013-06-13 点击:78次

    关于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期限和先行裁决的规定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对权利的期待非常迫切,有的还可能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了基本生活,急需仲裁程序能够尽快结束以使其权利能够得到实现。缩短仲裁时限,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日期:2013-06-13 点击:264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一方面是一种审理活动,另一方面又是一种结案方式。通过仲裁调解形式解决纠纷,既有利于增强当事人之间的团结,减少当事人之间的隔阂,防止矛盾的激化;同时也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和提高办案效率,避免仲裁案件的拖延解决,从而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仲裁效率。

  •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中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规定
    日期:2013-06-13 点击:69次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中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规定 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仲裁申请后,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重新申请仲裁?从仲裁原理上讲,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处分的只是自己的程序权利,并未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仲裁机构也未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作出实体的处理。因此,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仲裁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重新申请仲裁。

  •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日期:2013-06-13 点击:121次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开庭笔录是开庭过程全部活动的反映,可以有效地固定证据,防止当事人事后对自己的言行不予承认,对当事人的言行也是一种约束。同时,开庭笔录是仲裁庭作出裁决的重要依据,也为以后的审判监督程序提供了原始资料。因此开庭笔录必须全面、准确、真实、清楚。记录人员必须忠实于庭审过程的实际情况,对仲裁员、当事人的言论,均应尽量记录原话,不得随意引申、发挥。开庭笔录的用语应使用规范语言,尽量不要使用方言俗语。

  • 关于外商投资公司法律适用的规定
    日期:2013-06-10 点击:134次

    关于外商投资公司法律适用的规定外商投资公司与一般公司的资本来源存在不同,出于鼓励外商投资、外汇管理等 多个方面的原因,国家就不同类型的外商投资企业制定了不同的法律,从而使得规范外商投 资企业的法律具有多元性,这样就产生了不同法律间的冲突与适用问题。依据公司法“有关 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的规定,当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与《公司法》存 在不同规定时,外商投资的法律为特别法,应优先适用外商投资的法律。

  • 关于公司高管、能够控制公司的人员的用语界定
    日期:2013-06-10 点击:94次

    关于公司高管、能够控制公司的人员的用语界定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等用语是本次公司法修改后新增加的 用语。这些用语原在公司法理论研究中使用较多,在一些部门如证监会规章及地方立法中也 有出现,但对其具体含义缺乏统一的法律解释。本次公司法修改正式引入了这些用语,对这 些用语的含义进行明确的界定。

  • 关于公司经营活动应遵守的事项及公司权益保护的规定
    日期:2013-06-09 点击:138次

    关于公司经营活动应遵守的事项及公司权益保护的规定一般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仅对股东负有责任,而且应对股东之外的雇员、债权人、供应商、客户、社区经及公共利益负有责任。立法上的这样规定有利于预防公司滥用经济力量,有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 股东权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
    日期:2013-06-09 点击:4368次

    股东权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公司法上对股东权最基本的分类。凡以股东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可单独主张的权利,为股东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如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建设利息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份买取请求权、股份转换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股票交付请求权、股东名义更换请求权和无记名股份向记名股份的转换请求权等。

  • 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日期:2013-04-30 点击:289次

    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其一切行为经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即为合法,当然,如果未实际发放现金和实物的,仍可以对新的债权申报人予以补救,但如果已经分配完毕的,则不能再从债权人处追回,只能告知新的债权申报人,等待以其他债权或者资产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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