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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专栏简介

法律顾问律师

  • 关于国务院审计机关的规定
    日期:2013-07-23 点击:99次

    关于国务院审计机关的规定关于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无论是在修改宪法时,还是在其后的实施中,都还有另外一种意见,即审计机关应当设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而不应设在国务院。认为将审计机构设在国务院,很难对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门等进行审计监督,即便是在总理的直接领导下,也会有很多局限。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国务院的工作,审查和批准财政预决算,特别需要有审计机构的协助,因此,只有将审计机构设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能更好的发挥其作用。

  • 关于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
    日期:2013-07-23 点击:117次

    关于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在权限范围内,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是我国法律规范的组成部分。关于部门规章,有三个问题需要明确:第一,关于规章是否属于法。对此有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规章不是法,因为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以规章为参照。另一种意见认为规章是法,认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规章为参照,并不否定它的法的属性。人民法院参照规章审理行政案件,只是表明人民法院对规章享有一定的司法审查权,即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章不予适用,认为部委规章之间,部委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不一致的,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 国务院的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会议
    日期:2013-07-23 点击:280次

    国务院的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会议将国务院的会议分为两类,主要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讨论决定问题。国务院全体会议包括了全体组成人员,人数达几十人之多,不便于经常开会,集体讨论工作,而由总理、副总理和国务委员组成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人数只有十人左右,可以经常开会,集体讨论工作。国务院常务会议实际上是国务院的一个核心组织。如果与外国的内阁比,可以说相当于核心内阁。对于哪些问题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哪些问题应由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 关于国务院的组成、领导制度和组织的规定
    日期:2013-07-23 点击:3570次

    关于国务院的组成、领导制度和组织的规定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是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总理对国务院工作的各项工作负全责。国务院所属各机构均要对总理负责并报告工作、服从总理领导、听从总理的指挥;在国务院各项工作的决策上,总理享有最后的决定权;在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总理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委员会主任负责制,即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对本部门的工作负全责;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务会议,签署上报重要请示、报告和下达命令、指示;该部门所属机构,均对部长、主任负责,服从他们的指挥。

  • 关于国家主席任职起止时间的规定
    日期:2013-07-23 点击:8899次

    关于国家主席任职起止时间的规定新当选的国家主席和副主席在全国人大选举完毕,并正式宣布当选时,开始就职。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新当选的国家主席在当选之后,立即签署对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履行国家主席的职责,不需举行宣誓就职仪式。上届国家主席和副主席在新当选的国家主席、副主席就职开始时,即行停止行使职权。

  • 关于国家主席对内方面职责的规定
    日期:2013-07-23 点击:1189次

    关于国家主席对内方面职责的规定国家主席作为国家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否享有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的权力?回答是否定的。国家主席的功能是代表和象征,不存在主动施政的问题,因此,国家主席没有必要、也不能够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即便向全国人大提出总理人选,也是采取写提名信的办法,而不是通常采取的提出任免案的办法。

  • 关于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和工作程序进行立法的规定
    日期:2013-07-23 点击:849次

    关于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和工作程序进行立法的规定宪法对国家机构的规定,都有定性的表述。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但对国家主席的性质没有规定,而是直接称为国家主席。

  •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接受监督的规定
    日期:2013-07-23 点击:187次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接受监督的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同时,自身也要接受监督。全国人大代表是组成全国人大的要素和细胞,全国人大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也是全国人大接受人民监督的一种体现。有一种观点认为,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并且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全国人大享有如此大的权力,但自身却不受监督。

  •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义务的规定
    日期:2013-07-23 点击:56次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义务的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能够知悉国家秘密,并且产生国家秘密。因此,全国人大代表要按照国家保密法的规定,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将国家机密以任何形式扩散出去,要按保密法的有关要求妥善处理会议上分发的有关文件。

  •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的规定
    日期:2013-07-23 点击:1294次

    关于全国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言论免责权适用于全国人大的各种会议,如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代表团小组会议、主席团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在常委会会议上的各种发言和表决,同样享有言论免责权。发言就其内容来说,包括了正确或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的发言,甚至是完全错误的发言;表决就其内容来说,包括赞成、反对或弃权,包括对各种会议议题的表决,如通过法律案,批准各种报告、计划和预算,选举、罢免、撤职、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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