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合理怀疑及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2025.4.7)
参考案例:张某良、方某强非法买卖枪支案
2025-05-1-043-001 / 刑事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7.29 / (2014)沪二中刑初字第16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4.07
裁判要旨
1.认定犯罪事实应当排除合理怀疑,要求综合全案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唯一性,否则就未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合理怀疑”是指符合常理而非毫无根据的怀疑,即案件事实存在另一版本的现实可能性。
2.对无法查实犯罪行为发生的确切时间的,在适用新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时,应当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出发,坚持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进行处理。
3.同一事实不能既作为定罪依据又作为法定刑升格的依据,否则有违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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