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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刑事侦查行为的监督我国刑事侦查机关不仅拥有上述广泛的调查手段和权力,而且在行使上述权力时拥有相当大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刑事侦查机关不仅可以自行决定采取一般性的调查手段,而且对于限制或者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或者其他权利的强制性刑事侦查行为,除了公安刑事侦查机关的逮捕措施须由检察机关批准外,其余都由刑事侦查机关负责人自行决定或者批准实施。
“凶宅”纠纷的法理分析及法律适用如果一个房屋内数年前曾发生过人非正常死亡的事实,但已经出租或出卖给他人使用多年,用普通群众的话说就是“凶宅”的怨气已经被阳气冲散,“凶宅”成为了正常的房屋了,此时的房屋能否作为正常房屋出售?笔者认为,“凶宅”是因房屋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的事实,但这一事实不能像标签一样伴随房屋永久,“凶宅”可以因长期的居住和使用而“洗净”,这不仅符合了民间的习俗,也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
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检察机关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问题立法不明确。对于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刑诉法规定了其被称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具有原告的法律地位,享有与原告相应的权利(和解、调解、上诉等)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而对于检察机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处于何种法律地位,刑诉法却没有明确规定。
撤销申请后申请人能否再次申请执行探讨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正了原来的执行期限规定,申请执行期间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而依据诉讼时效的一般理论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起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在执行程序中,权利人通过申请执行向被执行人主张权利,理应视为执行期间的中断,申请人再次申请的执行期限应从撤销执行申请之日算起。
行政机关在土地行政诉讼案件中败诉的原因及对策加强对土地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要重点培训业务骨干,具体行政行为的操作规定,要组织他的旁听法院案件审理,了解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方法,强化其证据意识,民权意识,监督意识,切实按照为党掌权、为民执法的要求,依法实施土地许可,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以此迅速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应诉抗辩权 异议内容亦即反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理由,包括实体上的理由和程序上的理由。实体上的理由即第三人与本诉判决结果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应当被通知参加诉讼。程序上的理由包括主管异议、管辖权异议。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应诉抗辩权 异议内容亦即反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理由,包括实体上的理由和程序上的理由。实体上的理由即第三人与本诉判决结果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应当被通知参加诉讼。程序上的理由包括主管异议、管辖权异议。
执行权的性质定位与分权模式执行权细化为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是学界为克服执行难,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从理论上提出执行分权模式,其综合考虑了我国的国情,也借鉴有外国执行的先进经验。不少地方法院在执行实践中在尝试这种模式,并取得较好的效果。由于没有统一的强制执行法的规定,对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的运行还有待摸索。
执行案件中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如何认定 对“拒不履行”的认定。拒不履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义务采取种种手段拒绝履行。“拒不履行”可以采取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财产等方法;也可以采取消极的作为,如对人民法院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方法。如果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明知必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定义务,而拒不到人民法院向执行人员说明情况,在有能力支付部分执行款的情况下,故意分文未付,这种消极对抗执行的不作为行为,也属于“拒不执行”的行为。
浅议“人肉搜索”对隐私权的侵害及规制人肉搜索披露的个人信息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为具有一般保密性的个人信息,如家庭或工作单位地址、电话号码、教育背景、年龄、收入等信息。社会生活中,一部分人的这类信息,保密性要求不高,或本来就是公诸于众的,这些信息对他们来说已不属于隐私,对这一部分人的这类信息的公布,就不能算是对隐私权的侵犯。只有对个人信息的隐秘性要求极高的人群,对这类信息的公布才可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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