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飞跃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合同律师在线 知识产权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股权纠纷律师 保险律师在线 外商投资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工伤事故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税务律师在线 银行金融律师 建筑工程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案例专栏简介

婚姻家庭案例

  • 微信朋友圈转发广告 能否认定夫妻一方参与另一方经营
    日期:2022-12-29 点击:55次

    微信朋友圈转发广告 能否认定夫妻一方参与另一方经营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特性,一是夫妻双方共同举债或一方虽以个人名义举债但另一方同意的,二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不仅需要证明夫妻一方存在借贷行为,还要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共同意思表示,对此债权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不能举证,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分居未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能否判离
    日期:2022-12-27 点击:296次

    分居未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能否判离婚姻关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张某与李某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又未能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且经过第一次离婚诉讼后,夫妻关系无任何改善,期间双方分居生活、互不联系,足以证明夫妻关系达到无法修复的地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据此,法院判决张某和李某离婚。

  • 借婚姻索取财物应当退还
    日期:2022-12-26 点击:77次

    借婚姻索取财物应当退还“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以索取对方财物为结婚条件的违法行为,其不符合社会主义婚姻家庭道德观,妨碍了婚姻自由原则的实施。应当正确区分借婚姻索要财物与婚前赠与、合理给付彩礼、以结婚索取钱财为目的的诈骗犯罪行为。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索取的财物应当予以退还。

  • 结婚钻戒在离婚时究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日期:2022-12-13 点击:72次

    结婚钻戒在离婚时究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虽然戒指是婚后购买,但是在结婚后仅归女方个人使用,且购买时就专门赠与女方,那么应当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这也符合夫妻双方购买戒指时的意愿。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解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

  • 离婚后,孩子的兴趣班费用可否纳入抚养费中分摊
    日期:2022-12-13 点击:52次

    离婚后,孩子的兴趣班费用可否纳入抚养费中分摊本案中,张女士与罗先生最大的矛盾分歧在于应由谁支付罗小花参加兴趣班的培训费用。对此,双方均陈述在二人离婚时,罗小花尚未参加兴趣班,后张女士为提升罗小花的综合素质,陆续让罗小花参加了十余个兴趣班。张女士虽将此事通过微信告知罗先生,但未获罗先生肯定性答复。因上述参加兴趣班的费用是超出基本教育的额外教育费用,在罗先生未明确表示愿意负担此费用的情况下,张女士要求罗先生负担此费用的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未获法院支持。

  •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债务性质如何认定
    日期:2022-12-06 点击:104次

    离婚案件中,主张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举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除了要证明债务的真实存在并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外,还有责任举证证明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 婚后个人财产购房,离婚时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日期:2022-12-06 点击:103次

    婚后个人财产购房,离婚时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王某某与李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现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故准予王某某与李某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案涉房屋是李某用其出售自己婚前房屋的款项购买,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了转化,即由李某一方的婚前房产转化为货币形式,然后再由货币形式转化为案涉房产,不应影响其个人财产的性质认定。

  • 女子“以身抵债”登记结婚,债务能否一笔勾销
    日期:2022-11-16 点击:104次

    女子“以身抵债”登记结婚,债务能否一笔勾销婚前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不会因结婚而消灭。感情是婚姻的基础,结婚需要双方有携手共度余生的真实情感,本案中,刘女士用婚姻作为免除债务、代偿欠款的手段,有违善良风俗和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被法律所禁止,亦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子女财产”条款的处理
    日期:2022-11-07 点击:68次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子女财产”条款的处理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该赠与条款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与一般的赠与不同,不能单独予以撤销,应当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关离婚的法律规定。

  • 继承人通谋虚伪转移房屋产权的行为无效
    日期:2022-10-30 点击:203次

    继承人通谋虚伪转移房屋产权的行为无效继承人以虚伪意思之表示通过放弃继承及买卖等形式将遗产房屋过户登记至其中一名继承人名下,该继承人主张独自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法院不予支持。

免费法律咨询
 
 
 
 
 

律政中国·推荐律师           委托律师请拨打:13691255677; 留言咨询请点击:

more>>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