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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加盟律师专栏简介北京特许经营律师网由资深特许经营律师、连锁加盟律师、特许加盟领域专家教授组建,在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管理、特许经营加盟体系创立、特许经营知识产权保护、特许经营投资与融资、特许经营加盟纠纷争议解决、涉外特许经营法律服务等方面经验丰富,旨在为特许人、加盟商等提供专业的特许经营法律服务。
鉴于特许经营合同较强的人合属性,特许人和被特许人需基于信任配合方可较好实现合同目的
特许经营项目长期出于停滞状态,可以认定双方信任基础丧失,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特许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在合同未约定选址义务在哪方时,选址应是特许人、被特许人对选择、商圈考察、是否符合特许经营的条件等等联动协作完成的事项
品牌授权使用客观上系长期过程,其使用费自然应当覆盖全过程,一次性支付仅为支付方式,不能证明该支出系一次性的开支
合同约定品牌管理费一经签订不予退还,但特许人未提供品牌运营开支的,被特许人在合同解除后仍有权要求全部退还
特许经营合同双方避免民事纠纷的相关建议掌握与法律有关的调研工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第三方平台查询特许人经营状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了解特许人涉诉情况,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查询特许人持有商标的情况,通过“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网”查询特许人是否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了备案,并可通过走访、主动询问等方式了解品牌的口碑及投资预算等内容
特许经营企业惯用套路很多加盟骗子深知自己的品牌没有知名度、影响力,便想要傍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或者是网红项目,宣称自己的品牌与知名品牌或网红项目属于同一制作团队或者是合作关系,以此来吸引加盟商。其实,他们跟知名品牌和网红项目没有一毛钱关系。很多加盟商一开始是奔着知名品牌或者网红项目去的,可加盟后才知道,自己加盟的品牌与知名品牌或者网红项目没有任何关系。
特许加盟企业资质审核《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也就是常说的“两店一年”。
不满足“两店一年”资质对外大肆招商,签约后怠于履行合同涉嫌刑事犯罪餐饮行业的加盟门槛相对较低、需求量大,不少加盟商想要通过加盟的方式创造财富,但其往往缺失缔约能力及商业风险意识,不熟悉相关法律规定、不清楚如何审查特许人的资质,处于合同关系中的弱势地位。一些不法企业趁机在合同上“玩套路”,在收取加盟费后消极履约,在大规模圈钱后迅速撤离,给加盟商们造成巨大的损失,也严重影响营商环境带和社会的稳定。
特许医美项目未进行信息披露影响被特许人合同目的实现,应当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加盟费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上述条款是根据特许经营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特殊性所作的明确、具体规定,目的在于平衡资源、地位不对等的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保障被特许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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