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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和抽逃出资的5大区别

日期:2025-09-01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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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和抽逃出资的5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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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为主体

抽逃出资:主体是公司股东,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如甲、乙两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作为股东,如果实施了抽逃出资行为,就会构成抽逃出资的主体。

职务侵占: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范围更广,不限于股东,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或者普通员工,例如,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该财务人员就是职务侵占的主体。

二、行为目的

抽逃出资:主要目的是逃避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损害公司利益。股东虽然将出资抽回,但通常仍想保留其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以获取股东权益。

职务侵占:是为了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侵犯单位财产权。行为人希望将单位财物据为己有,归自己支配和使用。例如公司销售人员将收回的货款私自截留,用于个人挥霍,其目的就是非法占有公司的货款。

三、行为方式

抽逃出资:通常表现为通过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等方式,其结果是公司注册资本不实。

职务侵占: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单位财物。

四、侵犯客体

抽逃出资:侵犯的是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偿债能力,进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职务侵占:侵犯的是公司、企业等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行为直接剥夺了单位对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损害了单位的经济利益。

五、法律后果

抽逃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要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如构成犯罪的,可对公司发起人、股东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等处以最高5年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10%的罚金。

职务侵占:由行为人负责返还侵占的财物,若构成犯罪的,最高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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